1.建筑面积超过一万㎡的商场.市场.会堂.展览馆以及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客房.会议.展览等3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
2.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经营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歌舞娱乐放映游艺项目的公共建筑使用单位,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
3.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1000个的寄宿制学校,座位数超过30000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4.单个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从事纺织.鞋帽.玩具.食品..电子.家具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5.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
6.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全国或省重点保护文物的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7.各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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