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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落户材料及流程

更新时间:2016-04-29 11:35:10 浏览次数:120次
区域: 青岛 > 市南 > 金门路
据我国相关法律,我国入户只分为农业入户和非农业入户两类,细分来说,农业入户特指农村入户,非农业入户指城市入户或城镇入户,非农业入户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的人所拥有的入户。
我国入户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入户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入户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入户迁移。简单来说,入户迁移就是换入户本和身份证,因为你的入户登记地址已经发生变化。

办理须知编辑居民、职工家属城镇入户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入户迁移证流程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入户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入户、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入户、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入户是兵团的,
补办入户迁移证程序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
(1)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房产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7)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8)一寸免冠照片4张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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