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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不同意 是否可以私自卖房

更新时间:2021-02-06 08:36:29 浏览次数:142次
区域: 青岛 > 青岛周边
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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