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青岛
[切换城市]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更新时间:2021-09-01 22:14:16 浏览次数:42次
区域: 青岛 > 黄岛 > 胶南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
2. 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二)开展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房屋相对独立;
(二)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
(三)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
(四)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备下列条件:
1. 开展饮片和中成药调剂服务的,服务区域应当相对独立;
2. 开展中医非疗法的,应当设置独立的室。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设备、污物桶等;
(二)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制定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青岛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17小时前
20小时前
20小时前
注册时间:2020年10月23日
UID:711176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