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积分达100分方可申报
《细则》对新户籍制度《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进行具体细化,详细明确了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和申报办理流程。
一是申请条件。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市市区内本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
二是指标体系。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为基本分、导向分和附加分3类9个项目。其中基本分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居住情况、参保情况、住房情况等6项,导向分有落户地区1项,附加分包括表彰奖励、社会服务2项。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得分。
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2)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3)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