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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税务机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将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

更新时间:2016-05-13 17:27:19 浏览次数:119次
区域: 青岛 > 市北 > 辽宁路
类别: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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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税务机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将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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