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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代办美容整形外科诊所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9-09-23 15:47:18 浏览次数:295次
区域: 青岛 > 市北 > 辽宁路
类别:办证咨询
地址:市北鞍山路80号
青岛美容整形外科诊所的条件: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室、供应室。
  二、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二)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手术床1台和相应的成套整形外科手术器械、电动吸引器                     显微镜、 双极电凝器、 电冰箱、紫外线灯、 高压设备、 柜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污水处理器;

     七,资金证明和设备评估报告。
青岛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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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9年05月05日
UID:59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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