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个规定中并没有指定犯罪主体必须是机动车驾驶员,所以,当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穿行马路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时,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将有可能是行人。
乱穿马路被撞 行人所获赔偿少
针对大家关心的行人如果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伤或者死亡,是不是“撞了白撞”的问题,丁铁军表示,从《道法》的规定来看,人与车在道路上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法律要求机动车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要求机动车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行驶,因此,在实践中,闯红灯的行人一般被定为主责,而机动车则承担次要责任,行人将获得少量赔偿。
乱穿马路致车辆相撞 行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因为行人的交通安全观念淡薄,乱穿马路导致机动车避让不及,与其他机动车发生碰撞,后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人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丁铁军表示,实践中,这种几率很低,即便发生了,由于行人在《道法》上的“弱者地位”,交警部门也会认定碰撞的两车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和速度,终的主责会被扣到机动车上来,行人只承担次要责任。行人不是主责或者全责,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刑事责任,然而,行人的违法行为不会被忽略,刑事责任可免,民事责任难逃。终,行人一定会付出赔偿损失的代价。
交管局:
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酿事故 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抢道、在机动车道行走而与机动车相撞造成事故,实践中,责任应该怎样认定?成都市交管局事故处三科副科长谢茂华介绍,如果行人违反交通法规,机动车是正常行驶,那么行人就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在机动车和行人相撞的实际案例中,有很多都有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因素。谢茂华处理过几起行人横穿三环路,被车撞死的事故,都是行人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横穿三环路,机动车没有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行人的过错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就要承担主要责任。这类事故中虽然行人身亡,但机动车驾驶员肯定不是交通肇事,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多只会承担小部分民事赔偿。”谢茂华告诉。
行人违反信号灯、走机动车道,一旦发生事故,自己肯定要承担责任。交管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就要衡量事故双方行为的影响,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谢茂华介绍,责任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只要行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发生事故后肯定不能“全赖”机动车,自己肯定有责。
http://www.qd***/show/xxy/574
行人横穿马路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青岛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1月19日
11月15日
11月5日
11月5日
10月30日
10月26日
10月22日
10月16日
10月14日
10月11日